融安个人商标申请代理哪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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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个人商标申请代理哪家强?

作者:柳州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5 08:58:43

今天,小编想跟各位知己聊聊“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广为相关公众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就像商标界的“白富美”,自带光环,总能吸引一票人的目光。

遥想当年,企业做广告的时候总喜欢把“中国驰名商标”几个字挂在嘴边,反复强调,唯恐消费者不知或忽视!当然,企业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当商标进化成驰名商标,就像开过外挂似的有了神助,不仅能增强消费者信心,还能扩大产品销量。这样的“法宝”自然被企业喜爱,热衷于挂在嘴边。

然而,不知各位知己有没有留意,现在已经没有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了。难道是“驰名商标”含金量下降,对消费者已无吸引力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企业之所以不再以“驰名商标”为宣传点进行宣传是因为新《商标法》的规定。2014年,《商标法》进行修订,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能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商业活动中。违反此规定的,根据第五十三条,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驰名商标”的认定本是为了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为了解决商标争议,规制“傍名牌”行为,并不是用来做宣传的。新《商标法》为了引导“驰名商标”回归设置之初的本意,故而对“驰名商标”的宣传和使用行为做了相关禁止性规定。

新《商标法》的规定毋庸置疑,对于企业来说,将“驰名商标”用于宣传只是发挥了它很小一部分作用罢了,“驰名商标”更重要的是其保护功能。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条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柳州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众所周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相关保护,其注册人拥有该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专用权。然而,经过认定的“驰名商标”即使未在中国注册也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且不同于普通注册商标的是,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更广,是跨类别保护。

当然,“驰名商标”除了宣传作用、保护作用外,还有一项不容忽视的作用。让我们先来看几则新闻……

从上面的新闻可以看出,不同地区对企业认定驰名商标都给予了重金奖励及知识产权政策倾斜,以鼓励企业重视品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对于小企业来说,这笔资金可以投入生产或科研之中,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企业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广告、销售、税收、荣誉等方面的证明,这就需要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无形中提高企业各部门的商标意识,促进企业各部门沟通,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如果您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找标局进行帮忙。标局作为中国大型综合性科技服务云平台,构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生态圈,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系统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为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全程保驾护航。

现在注册外资公司都是非常快的,找注册一家公司最快当天就可以拿证,注册外资公司具备聘请低成本,方便管理等特性,凭借这种优点,非常容易吸引住到创业人的眼光。因此,愈来愈多的人挑选申请注册外资公司,那么申请外资公司常有什么益处呢?又要留意什么难题呢?网编梳理了下面的原材料,希望能够帮到您。一、注册外资公司的好处:

1.有利于绕开外汇管理、方便引资由于外汇交易制度的要求,赴境外上市制度更加严苛,及其一些人为失误的造成,容易上下企业的国际性融资。预估耗时等候资质审查和准许,还不如立即找寻一些代理商个公司来注册,用该代理商公司的委托人进行有关国外融资及其发售,能够超过事倍功半的实际效果。由于国外离岸账户公司的周转资金不接到一切财务会计基础知识的限定,公司在资产使用上更加方便。

2.有利于发展趋势海外业务流程提高企业品牌形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慢慢发展趋势,当今商业日渐现代化的发展趋势都是更加显著,企业一般会以海外营销推广的方式来扩展企业整体实力,扩张内资企业公司注册企业运营的范畴,从而让注册创立的投资者注册公司朝向全世界进行海外业务流程,进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性知名度。

3.外资公司能够立即聘请我国职工,减少公司的成本费。

4.在我国更容易申请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申请技术性专利。

二、注册外资公司的注意事项:

1、外资企业企业的公司股东:能够为国外企业,还可以国外住户。而中外合作公司的公司股东,严格管理只有是我国公司,不可以是中国人。注册外资公司时,要递交公司股东的身份证件证实和汇算清缴报告。国外企业递交经公正组织公正过的开张证实,国外中国公民递交合理合法合理的国外护照。

2、外资企业企业注册资产:在中国内地注册外资公司资产需认缴出资额。境外投资者需在注册资产全额立即汇到外资公司外汇账户,而且由技术专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示汇报。

3、业务范围:外资公司业务范围填好慎重,中后期的经营范围不可以超越公司业务范围。业务范围篇幅在100个字之内(含标点以内)。必须后置审批的新项目需事前赢得国家商务部的准许。

4、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务必是商业的,并递交经营地租用证实及税票、房产证明等。

注册外资公司有别于内资企业公司注册,外资公司必须考虑相对的标准规定。并且中国创业人倘若想创立外资公司也只有以企业为企业添加外国投资注册的公司,而不可以以个人身份来超过添加外资公司的目地,这一点请尽量了解,注册外资公司优点多,是时下诸多创业人涉足国外市场的挑选。

国家名称等通常代表国家、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如果允许其作为商标的话,很容易使公众相信该商品或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误解和混淆。一般情况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我国《商标法》第10条第1款前五项规定了五类不能用作柳州商标注册的标志,分别是: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这五类标志不能用作商标注册的原因大体相同。主要是因为国家名称等通常代表国家、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如果允许其作为商标的话,很容易使公众相信该商品或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误解和混淆。

另外,国家、国家机关、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标志性建筑物通常也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使用在某些商品上(如个人生活用品)可能有损国家尊严。因此,世界各国一般都禁止将此类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允许被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如下例外情况:

(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官方机构的同意或者授权。这种同意或者授权需要以书面文件证明。如果某一商标己经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可以视为同意或者授权。

(2)商标中含有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单位或企业的名称,不会引起公众混淆误认的,德意志银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文字商标通常都可以做商标使用。

(3)商标中含有国家名称或者和近似的称呼,但是整体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会引起公众误认混淆的。比如中华鳄,虽然含有中华字样,但整体是客观存在的动物名称,不会引起误认。

(4)商标含有五星”、“红旗”字样或者“五星图案”、“红旗图案”,但不会使公众将其与国旗相联系的,不判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比如将“红旗渠”用作文字商标。

(5)判断这五类标志是否可以用作商标,基本的原则在于消费者看到具体的某一标志,不会将其与这五类标准产生误认、混淆。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区别

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柳州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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